2022凉山州内跨县市流动人员管控要求(10月11日发布)
1、对2022年10月1日起普格县旅居史人员,就近就地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完成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3次核酸阴性结果未出前,不外出、不聚集。
对2022年10月4日0时起有普格县旅居史人员,自抵达目的地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的,补齐7天集中隔离(以离开日期计,如离开已满1天,则补6天,如离开已满2天,则补5天,以此类推)。
2、对在10月3日0时-10月9日24时期间有西昌、昭觉、金阳、雷波4县(市)旅居史的,需立即就近就地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第一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具前不外出、不聚集,并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
对自10月10日0时起有西昌、昭觉、金阳、雷波4县(市)旅居史的,在州内跨县市流动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报告,自抵达目的地当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
3、西昌、普格、昭觉、金阳、雷波5县(市)人员务必严格执行属地防控政策要求。
4、无西昌、普格、昭觉、金阳、雷波旅居史人员在州内跨县(市)流动需提供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非必要不前往“四县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