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号
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通告第5号》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现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新人员须提前3天通过“放新办”公众号或电话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到新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接受赋码管理,并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酒店报告,同时配合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二、省外来(返)新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均为阴性的,恢复正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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