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封丘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封丘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拟征收地块涉及城关乡杨徐寨村和山里寨村。四至范围:东邻兰原高速连接线,西邻杨徐寨村北出村道路路西耕地,南邻杨徐寨村北耕地和封司路两侧山里寨村耕地,北邻国道327。
地块二:拟征收地块涉及城关乡杨徐寨村和山里寨村。四至范围:东邻山里寨村南耕地,西邻杨徐寨村东杨徐寨和山里寨村耕地,南邻杨徐寨村东生产路,北邻山里寨村南耕地。
地块三:拟征收地块涉及城关乡杨徐寨村和山里寨村。四至范围:东邻兰原高速连接线,西邻杨徐寨村庄,南邻山里寨村庄、杨徐寨村东杨徐寨和山里寨村耕地,北邻地块二。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封丘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封丘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