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了!从2021年12月31日24时起解除大竹县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货运车辆限行交通管制措施按照原县城区禁止货车入城相关规定执行。
一、交通管制区域
除经G318线、G210线穿城过境货车外,县城区禁止货车入城区域:以新华街为中心东至竹庞路,西至双马路,南至半边街,北至东湖路、经开区蓝润红绿灯路口、粮食大库门口、华蓥路与北城干道交叉口;国道外迁(双马车站—五一桥加油站)。
二、交通管制措施
(一)全天禁止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叉车、工程作业车及移动式机械设备等在大竹城区货车限行区域内通行(特殊情况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核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二)全天禁止柴油货车,以及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在大竹城区货车限行区域内通行;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禁止在主城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