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鲤城区各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
中区所:22177315
鲤中所:22274581
开元所:22767107
临江所:22202772
金龙所:22392315
浮桥所:22482914
江南所:22376900
关于做好鲤城区进口冷冻食品的集中监管和报备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防控办《关于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0]153号)要求,鲤城区迅速行动,加强筛查,经过摸排,最终确定泉州市众萃物流有限公司为鲤城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地址位于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770号泉州市水果市场内。12月4日集中监管仓正式运营,对于鲤城区从事批发、购进大宗自用、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要求所有进口冷链食品统一入库集中监管仓进行管理并做好信息报备工作,具体如下:
一、从事批发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进口冷链食品预计到达集中监管仓24小时前,向目的地所属市场监管所进行报备,备案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姓名)、食品名称、数量、检验检疫报告、报关单、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承运企业和车辆、仓储地点等信息。
二、购进大宗自用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进口冷链食品预计到达集中监管仓24小时前,向目的地所属市场监管所进行报备,备案内容包括食品名称、数量、检验检疫报告、报关单、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承运企业和车辆、仓储地点等信息。
三、从事收储进口冷链食品的冷冻冷藏企业(冻库),应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并完成消毒装卸入库集中监管仓24小时内,向所在地所属市场监管所进行报备,备案内容包括货主、食品名称、入库数量、索证索票查验核对情况、入库消毒情况、运输车辆信息、装卸接触从业人员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