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晋江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生态办【2020】3号)要求,请全市相关商贸企业按照“禁止一批、限制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思路,积极推广替代产品,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2020年底前
全市餐饮行业企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根据晋生态办3号文要求,未来塑料袋不再是“有偿使用”而是变成“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其中商贸领域目标要求如下:
到2020年底
全市餐饮行业企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到2022年底
√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规范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
√全市中心市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5年
√城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乡镇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30%
√全市所有宾馆、酒店、民宿不再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全市各商超、集贸市场、餐饮、会展等商贸行业,要紧紧围绕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的目标任务,按照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区域、时间节点等具体禁塑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细化分解任务,切实做好塑料制品禁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