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各新冠疫苗接种点已开启新一轮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为居民提供第一针次新冠疫苗接种,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居民,可通过预约平台提前预约,在预约时间段内凭预约码至接种点接种,或通过现居住地所辖村(居)委会登记预约,等候安排,凭“疫苗接种”票证至相应的接种点接种。
按照疫苗接种工作专班要求,为保障已接种第一针次新冠疫苗的居民及时获得第二针次接种,实现全程免疫,我市于6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全力推进新冠疫苗第二针次接种工作,并于6月30日基本完成。
为进一步扩大接种覆盖面,筑牢免疫屏障。7月1日起,我市重新启动新冠疫苗第一针次接种工作,并持续为已接种第一针次满21天群众提供第二针次接种(第一针次在福建省外接种的,需提供第一针次接种信息,含疫苗品种、疫苗批号、接种时间、接种单位等)。
重要提醒
所有受种对象均需持预约码或疫苗接种票证,携带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段至相应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
接种第一针次的群众提前关注“福建卫生健康公众服务平台”公众号,进行个人信息预建档。
接种时,请主动向现场工作人员告知身体健康状况,本次为第几次接种新冠疫苗,以及上一次疫苗接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