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破除祭祀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巩固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双线作战成果,根据《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现就清明节期间禁止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殡葬祭祀用品和沿街焚烧纸钱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城区十字路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人行道两侧和公共广场焚烧纸钱、抛撒祭品。
二、禁止沿街店铺在店外经营销售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殡葬祭祀用品。
三、禁止各类摊点、流动商贩经营销售各类殡葬祭祀用品。
四、提倡广大市民采取网上祭祀、居家追思等方式缅怀先祖、寄托哀思。
请广大市民朋友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