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决定,全县公共餐饮经营场所从2022年3月28日起恢复堂食服务。各餐饮经营户恢复堂食后,继续严格遵守并执行好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餐饮经营户恢复掌食前需全面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用具等进行彻底清洁消毒。经营期间每天要做好场所通风清洁和消杀消毒。
对进店人员严格执行“四查一戴”(查体温、查赣通码查行程码、查疫苗接种金边,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后方允许进店。
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并做好相关记录、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定期核酸检测、做好自身防护。
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继续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得聚集,不得举办各类宴席,隔位坐、隔桌坐,保持安全距离,限制人流量。
对违反相关规定、未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餐饮经营户,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重行政处罚,直至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