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对文化和旅游企业有哪些鼓励政策

社会热点2022-10-04 13:45:44未知

赣州对文化和旅游企业有哪些鼓励政策

一、暂退旅行社保证金。对全省四星级以上旅行社,暂时全额退还现有交纳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对全省其他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时退还现有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80%,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于2022年2月5日前交还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二、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额度。引导文化和旅游中小微企业通过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贷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和旅游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应给予展期或续贷。

三、鼓励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创办旅行社、乡村旅游、民宿、文创等文化和旅游企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四、支持减免企业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文化和旅游企业,享受1个月租金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政策。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调解决。

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第9号公告有关疫情防控税收政策以及江西省税务局助力疫情防控15条税收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切实落实延期办税、缓交税款、税收减免等措施。

六、延长办理社保业务期限。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医疗保障部门,对受疫情影响的文化和旅游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的,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补办。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相关补办手续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七、加大宣传营销力度。支持各地在疫情解除后开展各种形式的市场营销推广活动,特别是针对国内外重点客源地开展旅游营销活动,邀请旅行社来赣踩线,予以奖励。对入赣旅游包机、旅游专列、大巴旅游等进行奖励。鼓励各地在海外设立文化和旅游营销推广中心。

八、激发市场消费潜力。支持各地在疫情解除后按规定举办各类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刺激文化和旅游消费,提振市场信心。支持各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吸引国内外游客。对各地面向国内外游客发放旅游消费券予以奖励。支持将全省四星级以上旅行社纳入全省大型节会、展会供应商范围。

九、支持智慧旅游建设。加快“一部手机游江西”二期工程建设,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将相关数据接入省级智慧旅游平台,并在平台上开展宣传、推广和运营活动。

十、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景区品质。通过网络课程及线下等形式对全省导游员、讲解员、旅游企业管理人员、民宿业主、乡村旅游点经营者等开展免费培训。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文艺演出、非遗项目进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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