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省市通报,截至目前,西北旅游相关疫情已涉及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湖南、贵州、北京、河北、湖北、青海10省区市。为防止疫情输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广大公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近期不前往北京市昌平区、丰台区;内蒙古阿拉善盟、呼和浩特市、锡林格勒盟;甘肃张掖市、兰州市、嘉峪关市、酒泉市、陇南市;陕西省西安市;贵州省遵义市、宁夏银川市、吴忠市、青铜峡市;湖南长沙市;湖北省天门市;河北省邢台市;青海省海东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上述地区旅居来(返)赣后,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入住酒店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2021年9月29日(含)以来有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10月2日(含)以来有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阿拉善左旗,10月14日(含)以来有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10月15日(含)以来有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或与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在陕西省西安市活动轨迹重叠,10月16日(含)以来有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银川市金凤区、兴庆区、西夏区,10月18日(含)以来有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自离开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14天集中隔离,开展不少于2次的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的前7天,隔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2021年10月2日(含)以来有甘肃省张掖市(除10月14日后甘州区)、酒泉市、嘉峪关市,内蒙古阿拉善盟(除额济纳旗、阿拉善左旗)、锡林郭勒盟(除二连浩特市),2021年10月8日(含)以来有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10月15日(含)以来有甘肃省兰州市(除城关区)、贵州省遵义市(除汇川区)、陕西省西安市(除活动轨迹与阳性检测人员重叠区域),10月16日(含)以来有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兴庆区、西夏区)、北京市昌平区(除北七家镇)、丰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除新城区),10月17日(含)以来有湖南省长沙市、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10月18日(含)以来有甘肃省陇南市(除宕昌县)、宁夏吴忠市、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10月19日(含)以来有湖北省天门市,10月20日(含)以来有宁夏青铜峡市中宁县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以及与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在遵义市、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河北霸州市和石家庄市等地活动轨迹重叠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入住酒店报告,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开展不少于2次的核酸检测。
四、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坚持非必需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检测者报告的地区,暂缓安排去西北旅游。外出时应保持高度警惕,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来(返)宁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建议开展不少于1次的核酸检测,14天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不建议自行购买药物服用。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聚餐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
五、各宾馆、酒店、民宿民居等提供住宿的单位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检测者报告的地区旅居史的来宁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六、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人员排查管控,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提醒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检测者报告的地区旅居史的来宁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
七、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做好健康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随身携带并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咳嗽礼仪,同时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的口罩,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八、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新冠疫情最经济有效的手段,在自身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尚未接种疫苗的广大市民朋友尽快前往接种,早日获得免疫力,已接种第二针满6个月及以上者请及时接种加强针。
九、密切关注国内疫情进展情况,配合指挥部落实相应防控策略的调整。
宁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