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支付宝消费券使用期限(湖南支付宝消费券)

社会热点2022-10-03 23:34:11未知

湘潭支付宝消费券使用期限(湖南支付宝消费券)

  使用期限

  第一期 有效期到6月21日晚23:59

  第二期 有效期到6月28日晚23:59

  第三期 有效期到7月5日晚23:59

  领取时间

  第一期 6月17日12:00/6月18日12:00

  第二期 6月24日12:00/6月25日12:00

  第三期 7月1日12:00/7月2日12:00

  领取入口

  领取流程

  (1)打开支付宝App搜索[湘府有礼]进入活动页面

  (2)免费领取消费券

  (3)领取后券自动进入卡包,付款时自动核销

  消费券种类

  消费券分为政府券、平台券、企业券。其中政府消费券分为200元减60元、100元减30元、30元减10元

  三种,每个用户每期活动限参与领取一次。

  参与对象

  全体在湘人员不限户籍

  使用方式

  消费券自动存入支付宝卡包,付款时直接从卡包扣除。

  使用规则

  ①消费者领取政府消费券后,可于消费券有效期内在湖南省境内可以使用支付宝付款的各类零售、餐饮企业和加油站消费时使用

  ②单笔消费30元以上(含30元),可以使用10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以使用30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以使用60元电子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

  ③平台发放的消费券,可以在饿了么平台线上使用,并与政府消费券叠加

  ④企业发放的消费券,可以在商家线下门店使用,并与政府券、平台券叠加

  ⑤如领取消费券后在券有效期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

  领取示意图

本文标签: 可以使用  有效期  政府  支付宝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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