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返宜离宜人员须提前了解出发地、途径地、目的地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或办理相关手续。
二、坚持分批实施,优先安排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以及重要国计民生相关企业等方面工作人员返宜离宜。
三、返宜人员如实填写《返回宜城申请表》,并通过网络、微信、QQ、电子邮件、传真等便捷方式,向宜城市所在单位、村(社区)提出返宜申请。
四、持有目的地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的相关证明,可优先安排离宜(必须经县级及以上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
五、从2月9日(正月十六)起正式接受返宜离宜人员申请。
六、返宜离宜人员应当是没有发热、干咳、气喘等症状的身体健康人员,返宜离宜后必须做好为期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避免疫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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