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老河口市:
①返回老河口人员如实填写《在外人员返回老河口申请表》,并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向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社区)提出返回申请。
②由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审核后上报所属乡镇办事处,由乡镇办事处统一报市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交通保障组报市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后通知申请单位。
③申请人持批准文书电子稿返回老河口,由防控指挥部派驻各路口服务站点检查人员审核,经体温检测合格后登记放行。
说明:
①涉外人员返回老河口、离开老河口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另行办理。
②老河口市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建立在外人员返回老河口市和在老河口市人员外出申请受理平台:
办公地点设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汉口路388号),
联络人员:龚世先,13807275609;许军,13886247788 ;汝雷,13972094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