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
复工条件
项目必须做到防控机制到位、物资措施到位、员工排查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安全检查到位,符合下列规定:
1.已建立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明确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责任人员。
2.现场疫情防控措施符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以及本指引要求。
3.已配备满足施工现场人员需求的防护用品及防疫物资,其中口罩、消毒用品储备量不少于7天。
4.已制定从业人员(含管理人员和劳务工人)分批进场专项方案。
5.参建各方已对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整改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