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认真落实“内防输入、外防反弹”的总策略和省委“圈住、封死、捞干、扑灭”的要求,根据全省疫情形势,经市疫情指挥部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5月7日(上午8:00开始)
二、采样对象
全市各县区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籍人口等。无特殊原因务必全员参与核酸检测。
三、采样地点
请居民按照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居住地附近设立的采样点有序参加采样。
四、有关要求
(一)采样检测期间,全市所有村(社区)、小区实行临时流动管理,人员和车辆“只进不出”。
(二)请广大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提前携带身份证,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三)以下四类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1.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的人员;
2.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
3.48小时内参与过新冠疫苗接种的工作人员;
4.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当日由各医疗机构内部组织检测)。
(四)请广大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监测,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五)需要连续生产的大型企业、全封闭管理单位以及特殊人群需上门检测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安排上门采样。
(六)对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将标记为黄码;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