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申请购房补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5万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3万元,均为3年内按年度核发。
申请租房补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8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5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青年人才还可以申请青年人才公寓。我市将在5年内统筹整合各种资源,坚持市建与区建相结合,通过统建、自建、共建、政府回购公租房等多种方式,建设筹集一定数量的青年人才公寓。青年人才公寓面积标准以60 m2、90 m2、120m2为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最高可以申请60 m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高可以申请90 m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高可以申请120 m2,均最高免除3年租金。
青年人才是指我市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驻洛高校、我市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引进,或在我市创办经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QS世界大学最新综合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