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精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裁决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洛法组办[2021]2号),结合我市实际,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研究起草了《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4月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科:
1、通讯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1号610室,李警官(收),邮编471000
2、传真
0379-65616322
3、电子邮箱
2522009809@qq.com
附件:《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