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通告
2021年11月1日,我县收到新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协查函。根据新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供协查信息,10月30日新安县一名密切接触者胡**,在我县有活动轨迹。目前,胡某接触过和活动过的场所已封闭管理,排查出的密接相关人员已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结果待出。
经洛宁县疾控中心流调,现将胡某在宁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胡某于10月30日9:40左右与同行人员赖某自驾车前往我县,12:30左右在故县镇野生鲜鱼村用餐,吃完午餐后到上戈镇(农夫农妇苹果采摘园)摘苹果,16:00时左右返回。
为确保公众健康安全,洛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在此紧急提醒:请在上述时间段内,与胡某、赖某有过相同活动轨迹以及直接接触或间接接触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当地村(居)委会报告,并按照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申报、健康隔离监测等相应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腹泄等症状,请拨打120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别提醒,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请大家继续保持高度的防护意识,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信谣、不传谣;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注意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聚集。前往酒店、餐饮店、图书馆、商超、农贸市场、景区、影剧院、酒吧、网吧、火车站等公共场所,要遵守测温、扫码、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洛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