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1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和
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报
2022年3月30日晚,我市瀍河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和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确诊患者:女,15岁,现居住在瀍河区徽安新城小区,系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生。
3月16日6:30从家到学校上学,途中在“丽应阁包子铺”买早餐(外带),7:00到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上课;12:00放学后,由其父亲(无症状感染者2)骑摩托车带其回家;13:50与其父亲(无症状感染者2)一同返校;21:00放学,由其父亲(无症状感染者2)骑摩托车带其回家后未外出。
3月17日至24日,活动轨迹与3月16日基本一致。
3月25日6:30从家到学校上学,途中在“丽应阁包子铺”买早餐(外带),21:00放学回家后未外出。当日在学校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3月26日6:30从家到学校上学,途中在“丽应阁包子铺”买早餐(外带),21:00放学回家后未外出。
3月27日白天居家未外出,18:00步行到学校上学,21:00放学步行回家后未外出。
3月28日6:30到学校上学,21:00放学回家后未外出。
3月29日与3月28日行动轨迹基本一致。
3月30 日6:30到学校上课,途中在“丽应阁包子铺”买早餐(外带),9:40左右因身体不适由其父亲(无症状感染者2)骑摩托车带至治安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指导意见,由其父亲(无症状感染者2)带至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22:30经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初筛和洛阳市疾控中心复核,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诊断,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由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1:女,39岁,系确诊患者母亲,在左右领鲜便利店(环城北路店)上班,现居住在瀍河区徽安新城小区。
3月16日上午到左右领鲜便利店上班,中午回家,下午继续到左右领鲜便利店上班,下班后居家未外出。上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3月17日至20日,活动轨迹与3月16日基本一致。
3月21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5:00其母亲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其一同从徽安新城小区家中出发;15:20两人在大张超市(城根店)购物;15:50从大张超市出发共同前往太康东路乾坤御苑5号楼看望亲友后,返回徽安新城小区家中;18:00和丈夫(无症状感染者2)骑电动车一同前往桑园街与同化街交叉口附近的秦镇米皮青海酿皮餐馆就餐,19:21用餐结束后从饭店返回徽安新城小区家中未外出。
3月22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6:00步行前往安喜门马道街米莱烫染造型理发店理发,19:21理发完毕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23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2:15步行到北关菜市场买菜后,返回徽安新城小区家中未外出。
3月24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2:33下楼取快递(快递员当面送达)后,到徽安新城佳选生鲜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25日9:00至11:00,在徽安新城小区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3月26日至27日居家未外出。
3月28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3:00前往徽安新城小区附近菜鸟驿站取快递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29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3:00前往徽安新城小区附近菜鸟驿站取快递后,返回家中未外出;17:00从徽安新城小区家中前往北关菜市场买菜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30日居家未外出。
3月31日6:00,经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初筛和洛阳市疾控中心复核,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诊断,判定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由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2:男,45岁,系确诊患者父亲,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教师,现居住在瀍河区徽安新城小区。
3月16日6:30骑摩托车带女儿(确诊患者)到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上学,途经“丽应阁包子铺”买早餐(外带);7:50至12:00在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上班;12:00骑摩托车带女儿(确诊患者)回家;13:50带女儿(确诊患者)到学校上班;18:00下班返家;21:00在学校门口接女儿(确诊患者)回家。
3月17日至3月18日活动轨迹与3月16日基本一致。
3月19日6:30骑摩托车带女儿(确诊患者)到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上学,途经“丽应阁包子铺”买早餐(外带);7:50至12:00在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上班;12:00骑摩托车带女儿(确诊患者)回家;13:50带女儿(确诊患者)到学校上班;14:30至18:50在学校上班;18:59骑摩托车在陇海街瀍涧大道西北角的小吃摊购买食物后返校;19:50至21:50在校值班后,骑摩托车带女儿(确诊患者)回家。
3月20日活动轨迹与3月16日基本一致。
3月21日6:30骑摩托车带女儿(确诊患者)到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上学,途经“丽应阁包子铺”买早餐(外带);7:50至12:00在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上班;12:00骑摩托车带女儿(确诊患者)回家;13:50带女儿(确诊患者)到学校上班;18:00下班后和妻子(无症状感染者1)一同前往桑园街与同化街交叉口附近的秦镇米皮青海酿皮餐馆就餐,19:21用餐结束后从饭店返回徽安新城小区家中;21:00在学校门口接女儿(确诊患者)回家。
3月22日至3月26日活动轨迹与3月16日基本一致。
3月27日居家休息未外出。
3月28日至3月29日活动轨迹与3月16日基本一致。
3月30日早上6:30,骑摩托车带女儿(确诊患者)到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上学,途经“丽应阁包子铺”买早餐(外带);6:45至9:20在学校上班,9:40骑摩托车带身体不适的女儿(确诊患者)到治安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卫生服务站测温后,指导其到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0:00骑摩托车带女儿(确诊患者)到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其女儿(确诊患者)在就诊同时进行了核酸检测;11:10和女儿(确诊患者)返回徽安新城小区家中(其女儿居家隔离);13:50骑摩托车到学校上班。18:00下班回家后未外出。
3月31日6:00,经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初筛和洛阳市疾控中心复核,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诊断,判定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由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目前已追踪到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均已落实集中医学观察,相关区域已实施封闭管理,进一步的流调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情况将及时对外公布。
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