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0年度第二批乡镇
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0〕18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龙门园区龙门石窟街道郜庄社区集体土地48.812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8.786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56公顷。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用地界、西至伊东渠、南至用地界、北至龙顾路。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征收后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龙门园区龙门石窟街道郜庄社区集体土地48.812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8.786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56公顷。
龙门园区管委会拟组织龙门园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郜庄拆迁指挥部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龙门园区管委会拟召集区综治办、建设局、财政局、龙门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人员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