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格办及各乡镇服务电话 | |
县疫情办 | 0319-4982668(白天)、0319-4988096(24小时) |
网格办 | 0319-4781295、0319-4781292 |
新河镇 | 4752225 |
白神乡 | 4865955 |
荆庄乡 | 4861905 |
寻寨镇 | 4881083 |
西流乡 | 4811032 |
仁里乡 | 4833060 |
特别提示:
一、凡近14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区)、与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人员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人员,要立即向县防疫办和所在村、网格、单位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凡不如实报备行程、拒不配合防疫管控措施的,或在居家期间不落实管控措施、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全县广大城乡居民凡发现下列情况,均可向县防疫办和所在乡村、网格、单位举报:
1.近14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经停史的来返新人员未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备的;
2.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
3.应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落实管控措施、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的。
以上人员信息,由县防疫办协调有关部门核实并采取相关措施,县防疫办、网格办及各乡镇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