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年3月29日
问:回邢台清河县怎么报备?给谁报备?
答:根据(自3月23日起执行)
1、在外人员抵清后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分包责任单位、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属地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分包责任单位、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
特别提示:
1、对已提前报备,抵清后第一时间集中隔离的,集中隔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政府承担。
2、对从风险地区来(返)清、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未主动报备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等由个人承担。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乡镇(单位)返乡报备联系方式(信息来源:点击查看)
葛仙庄镇人民政府 0319-8182901
王官庄镇人民政府 0319-8136682
坝营镇人民政府 0319-8100132
谢炉镇人民政府 0319-8159287
油坊镇人民政府 0319-8020808
连庄镇人民政府 0319-8126334
县经济开发区 0319-8292699
县新材料管委会 0319-8295995
羊绒小镇 0319-8061996
县社区服务中心 0319-8262001
县住建局 0319-8299178
县城管局 0319-8165669
县机关事务局 0319-816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