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疫情防控、规范全县零工管理的通告
一、加强核酸查验。
县内所有企业和个人在雇佣零工时,要第一时间查验所雇零工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对未如实查验或未如实报告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依规追究用工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二、取缔“马路零工市场”。
所有零工人员和雇工主体一律到县劳务市场内对接(渤海路东侧、亿力大厦南侧),不准在其他区域聚集对接。县公安、城管、人社部门要彻底取缔其他各零工人员聚集点。
三、规范劳务市场管理。
市场内要严格环境消杀。零工人员每天进入劳务市场时,要严格落实核酸查验、扫码、测温、登记、消杀等措施。
四、做好零工人员核酸检测。
县卫健局在劳务市场内设置免费核酸采集点,零工人员定期进行核酸采集检测。
五、做好零工人员登记。
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所辖区内零工人员摸底登记,引导广大零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
请广大人民群众、零工人员和雇佣方积极主动落实上述措施,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3月27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