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日内有省(含京津)外旅居史人员,需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小区)、单位报备,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廊。其他外地来(返)廊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街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廊坊市疫情防控紧急通告
一、8月1日起,全市进入疫情防控状态,所有人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二、所有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扫码测温,没有智能机不能扫码的老年人随身携带身份证。
三、所有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实行每日三次消毒制度,做好台账。
四、所有居家隔离人员不能外出,私自外出承担法律责任。
五、所有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减少疫情传播风险。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管控演出、论坛、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疫情。
六、非必要不离开本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如果有外省来访亲友在途中,即刻进行劝返。
凡外地来(返)廊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街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七、五日内有省(含京津)外旅居史人员,需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小区)、单位报备,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廊。
八、进一步核查疫苗接种情况,接种疫苗人人有责,未接种疫苗的抓紧时间接种。
九、所有人配合检查14天以来行程,健康码和行程卡出现异常要取消所有活动并立即报告。凡不如实报备行程、一经核实与疫情关联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十、所有人做好核酸检测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