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风险地区入乐人员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乐返乐人员要提前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入乐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对于提前报备,经分析研判有疫情传播风险,抵乐后第一时间集中隔离的,给予奖励。集中隔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风险地区来(返)乐未主动报备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来(返)乐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从外地来(返)乐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切勿因未主动报备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
4621198(8:30—17:30)
4625351(17:30—次日8:30)
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