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推迟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的公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我市原定于2022年5月1日开展的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推迟开展,具体开展时间,另行公告。
2022年4月29日
拓展材料:
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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