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招聘活动。完善岗位征集、岗位审核、岗位发布、岗位对接机制,推进常态化线上线下就业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开展全面化、特色化、专业化招聘活动。
(二)提供各类服务。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相关服务,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获得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三)组织就业见习。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优质见习岗位,对有见习需求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对接实施就业见习。
(四)维护自身权益。高校毕业生就业后应当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保险,以此保障自身权益。(权益维护电话:0310-3111282、0310-311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