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龙港市美丽渔港内港滨海区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各被征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龙港市关于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龙港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暂行办法(试行)》 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已组织相关部门对《龙港市美丽渔港内港滨海区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
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实施单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一、征求意见期限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三、联系地址:龙港市江滨路184号
四、联系电话:(0577)59868075
附件:《龙港市舥艚美丽渔港内港滨海区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龙港市舥艚美丽渔港内港滨海区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