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收费标准:
为助力疫情防控常态化,从3月30日起,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项目,并按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一、临时新增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按照“检测价格项目+检测试剂”收费,其中检测项目指导价格为5元/人次,不得上浮。抗原检测试剂盒(含采样器具,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前15位为:C14020227700024)。公立医院按“零差率”销售。
二、群众单纯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一般诊疗费、方便门诊费。个人自测不得收取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费。
三、公立医疗机构应主动在醒目位置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严格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规范价格行为。
四、公立医疗机构所需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按规定在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采购,杜绝线下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