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抓紧做好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国家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新冠疫苗),连云港市将依法依规组织重点人群实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市级统筹、区级实施的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加大接种力量,全流程、全链条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管理和接种场所安排,确保连云港市重点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明确九类重点人群接种疫苗。根据国家整体部署,有这些人群:
●涉及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
●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
●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
●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
●医疗卫生人员,
●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社区工作者,
●物品、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
●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工作人员
➤连云港新冠疫苗接种人群年龄:年龄应在18岁至59岁
共9类重点人群以及其他应急保障人员,年龄应在18岁至59岁人群中开展紧急接种,实现应接尽接。在疫苗获批上市后,组织全市其他人群有序预约接种,构建人群免疫屏障。
➤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九类不适宜接种人群(禁忌人群)
1. 发热患者;
2. 孕妇、哺乳期妇女;
3. 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
4. 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者出血性疾病者;
5. 惊厥、癫痫、脑病、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和精神病史或家族史;
6. 肝肾疾病、高血压(药物不可控制)、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
7. 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 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8. 已知或怀疑患有以下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
9. 除以上禁忌症外近期自觉疲劳或有其他不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