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饮企业:
受疫情影响,我县餐饮企业经营困难,复工压力较大。为支持餐饮企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出台餐饮企业基本水费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贴对象:全县范围内正在经营的、具有营业执照的餐饮企业。
二、补贴标准:餐饮企业水费收费标准为3.35元/吨,其中基本水费1.9元/吨、污水处理费1.25元/吨、水资源费0.2元/吨。因收费系统管理需要,无法直接减免,现决定对餐饮企业2022年5月-8月份基本水费补贴50%,即补贴0.95元/吨。
三、办理流程:餐饮企业5月-8月份水费可缓至9月份一并缴纳,不收滞纳金。水费结清后,餐饮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银行卡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5月-8月份水费缴费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补贴手续。水务集团核实后,统一于10月15日前补贴到位,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办理地点:灌中北门东侧水务集团客服中心及各镇分公司。
五、联 系 人:惠经理 13851233043(562892)
特此通知。
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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