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普通商业医疗保险不同的是,新上线的“江苏医惠保1号”可为参保人员提供四重保障:
一、保障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
重点保障住院、门特治疗以及使用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经基本医保保障后个人自付费用较高部分。
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1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6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7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二、保障基本医保保障范围以外的部分
重点保障住院和门特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费用,包括医保目录外自费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切实减轻患者医保目录外费用负担。
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2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5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6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三、重特大疾病再保障部分
对经上述两项保障责任保障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再予以赔付(包括免赔额1万元和2万元在内的自付和自费总费用)。
该项保障责任免赔额5万元,赔付比例为45%,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四、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责任
产品将根据合同约定,对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进行补充保障,以进一步减轻相关患者高额费用负担。
医惠保1号不限制既往病史参保,既往病史人员在上述前三项保障部分赔付比例仅下降10个百分点。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