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序开展口腔等限制类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序开展口腔等限制类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规范有序做好我市口腔等限制类医疗服务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结合省卫生健康委定期发布的《关于县级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评估结果的通报》中明确的风险等级,在严格做好防护保障的前提下,有序开展口腔等限制类医疗服务工作。其中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美容科类专科医院、门诊部和诊所从3月9日起到所属辖区卫生监督分所提交开诊方案并经现场核查通过后恢复诊疗(核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开诊),规范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至少配备1名卫技人员负责),不得接诊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病人;其它医疗机构拟开展口腔等限制类医疗服务的,需报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备案,符合开诊条件的方可恢复诊疗。集体健康体检服务继续暂停,复工相关体检服务中不得开展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等专科体检项目。
2.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根据疫情风险等级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口腔等限制类医疗服务,风险等级由低风险变化为中风险以上时,只能开展相关急诊诊疗项目(如:牙源性疼痛和炎症、咽喉部异物、鼻腔出血、喉梗阻、突发性耳聋、急性视力下降、眼球持续性疼痛及外伤处置等服务);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取消前,不得开展牙周超声洁治、牙齿种植植入手术和冠桥等牙体预备等操作时间较长、飞沫气溶胶产生较多的口腔择期手术和治疗。要充分利用“锡康码”对就诊人员进行管理,对患者实行非急诊全预约实名制就诊,运用医联体及互联网诊疗,引导患者有序精准就医。
3.各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恢复诊疗服务前制定相关制度和预案,组织人员培训,严格落实院感防控的各项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准备。4.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指导,分级开展督导。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两大医疗集团要加强对内部成员单位的巡查,确保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市卫生监督所将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医疗机构开展超风险等级的限制类医疗服务,杜绝疫情反弹扩散。对因违规执业、防护不当、管控不严等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5日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提醒
我市医疗机构所有门诊包括普通门诊均推行实名制预约,您可通过“健康江阴”微信公众号预约挂号,请就诊患者务必严格按约定的时段错峰就诊。入院时请出示本人“锡康码”,就诊时请遵守一人一诊一室管理规定,有序就医,候诊区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全程佩戴口罩(不得戴有呼吸阀的口罩),切勿扎堆拥挤,减少在院逗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