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提示:由于疫情防控政策动态调整,请出行前先咨询051012345便民热线或无锡各区防控指挥部电话咨询确认。
报备要求
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提前通过“入锡申报系统”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报备,抵锡后积极配合落实防控管理措施。
隔离要求
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全域低风险设区市的来(返)锡人员,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可有序流动。行程卡带“*”人员在“两站一场”出口处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通行。
核酸要求:省外及行程卡带“*”人员应在抵锡后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以上内容来自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22号通告》
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违规行为法律链接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
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