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指出,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以小型泊位、中大型泊位、停车带等形式新施划一批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在新能源快递物流车辆集中停泊区域,划定新能源快递物流车辆专用临时泊位,供新能源快递物流车辆停放、装卸、派件。
新能源汽车(含外地牌照)在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建设的停车场(点)、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位停放的,减半收取停车费;
在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建设的停车场(点)充电时,免交停车费,但占用充电车位不充电的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停车费。
在停车场(点)公示停车、充电管理事项及收费标准。鼓励商圈、社区等收费停车场以及市政道路临时停车位在一定时间段内允许末端配送新能源快递物流车辆免费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