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桂林建筑业消费券奖励政策

社会热点2022-09-12 21:43:13佚名

2021桂林建筑业消费券奖励政策

  2021桂林建筑业奖励措施

  (一)鼓励在桂林市施工的大型建筑施工项目将部分产值和税收留存本地,鼓励在桂林市施工的大型建筑施工项目使用桂林本地劳务公司提供劳务服务

  鼓励各县(市、区)积极与外地施工企业对接,对采取建立联合施工体等方式,成功将央企、外地企业承揽的大型建筑施工项目部分产值和税收留存本地,并实现单个项目有2亿元以上产值且在第四季度实现入统的,对促成此项工作的县(市、区)政府予以第四季度入统产值0.05%的工作经费奖励;对大型建筑施工项目使用桂林本地劳务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并实现劳务服务营业收入入统的,对促成此项工作的县(市、区)政府予以2021年9—11月入统营业收入2%的工作经费奖励。

  (二)给予建筑业企业产值贡献奖励

  对全市2021年年报产值10亿元(含)以上且全年实现较快增长的建筑业企业,按等次发放消费券(全额抵扣券,可于领券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前,在本地商贸企业购买百货、家电、车辆等)。

  1.对2021年年报产值在10亿元(含)—20亿元(不含)且同比增幅达到2%的建筑业企业,发放30万元消费券,同比增幅每超过1个百分点增加5万元,最高奖励60万元。

  2.对2021年年报产值在20亿元(含)—50亿元(不含)且同比增幅达到0%的建筑业企业,发放50万元消费券,同比增幅每超过1个百分点增加10万元,最高奖励不封顶。

  3.对2021年年报产值在50亿元(含)—100亿元(不含)且同比增幅达到8%的建筑业企业,发放80万元消费券,同比增幅每超过1个百分点增加15万元,最高奖励不封顶。

  4.对2021年年报产值在100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幅达到6%的建筑业企业,发放100万元消费券,同比增幅每超过1个百分点增加20万元,最高奖励不封顶。

本文标签: 万元  亿元  产值  增幅  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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