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张某峰活动轨迹
■8月7日
乘坐动车D2952(13:13-16:00,广州南站-桂林站,07车02B),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周某维同乘坐同一车厢(07车02F),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直接打车回桂林家中。
■8月8日
乘坐动车D8271(19:30-20:47,桂林站-柳州站,6车6F);
乘坐K143(21:32-23:30,柳州站-金城江,11车2号上铺);
下车后打三轮车(微信转账单号:10001071012021080901479260******)从金城江火车站到矿山机械厂小区,之后无外出。
■8月9日
上午在住宿处自己房间内办公,其余9名同事在其他房间办公,自述与同事无直接接触;
中午12:00左右自己骑电车到河池市三医院住院部做新冠核酸检测,缴费时间13:44分;
14:09骑车到老成都面馆(澳门城附近)吃东西,之后回住处,无外出。
■8月10日
早上由同事兰某丝开车送至金城江西站,乘坐9:20从金城江到东兰的大巴车(车牌号:桂MB0902),目前仍在东兰。
以上行程为张某峰本人自述。张某峰及其9名同事均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中8人在金城江区集中隔离,1人在天峨县隔离),张某峰和在金城江区隔离的8名同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按照新冠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紧急寻找在上述时间段与张某峰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或向金城江区疾控中心报告(电话:0778-2085905),积极主动配合并尽快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相关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备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坚持做好个人防护,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请全区12岁以上人员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