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疫情形势,汕尾海丰为了避免人员聚集产生感染风险,落实校园疫情防控举措,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2年1月17发布了关于寒假期间全县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县青少年宫停止线下教育活动的通知:
通知内容如下:
一、全县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县青少年宫停止线下教育活动。全县幼儿园停止幼儿留园服务;县青少年宫、校外培训机构停止线下培训活动。全县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和县青少年宫不得在办学场所内容留幼儿和学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
二、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和县青少年宫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妥善处理好调课及退费等相关事宜,切实保障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各镇中心小学要加强对辖区内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管控,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得到落实。
四、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和县青少年宫的督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请各镇中心小学通知至辖区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