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对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的措施。内容如下:
(二)隔离及核酸政策
1、高风险地区来(返)清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应严格遵守观察点的各项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2、高风险所在行政区来(返)清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3、高风险所在地市来(返)清人员开展“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4、中风险地区来(返)清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
5、中风险所在地市来(返)清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上述措施时间自离开高中风险所在市、(区)县起算。对于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参照中风险所在地市管理。
6、建议所有外省来(返)清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7、密切关注自身及共同生活人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做好防护及时前往医疗机构诊治,主动报告近14天活动史。
注:具体请咨询目的地社区,以社区三人小组具体执行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