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测结果查询流程
第一步: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粤抗原”小程序;
第二步:点击“居民自测上报”选项;
第三步:点击“抗原检测记录查询”选项;
第四步:进入查询页面后,选择“自测上报记录”即可查询自测上报结果;选择“机构检测记录”,在输入相关信息后即可查看医疗机构抗原检测结果。
注意
抗原检测不能作为确诊依据。核酸检测依然是新冠病毒感染的确诊依据,抗原检测作为补充手段可以用于特定人群的筛查,有利于提高“早发现”能力。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提醒市民
一、保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坚持佩戴口罩、社交距离、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二、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各地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依法追究责任。
三、省外或省内发生疫情的城市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汕,抵汕24小时内主动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从省内未发生疫情的城市来(返)汕,提倡抵汕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在没有接种禁忌证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酒店或工作单位,并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就医过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