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公务/商务人员入境后活动范围调整
2020年7月6日8时起,每天开放3000个澳门公务、商务人员申请名额(豁免有效期为7天),经澳门特区政府审核后,由珠海市确认并纳入名单管理。澳门公务、商务人员入境后14天内,活动范围限于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九市(以下简称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9市)。
通关注意事项。
(一)通关口岸。为避免口岸通关拥堵,澳门公务、商务人员须经横琴口岸、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出入境,从其他口岸入境的将不能获得免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资格。出现通关口岸拥堵等情况时,请按照口岸有关部门的分流指引进行通关。
(二)提前进行电子健康申报。过关前24小时内可通过微信扫码或搜索“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小程序提前填写出/入境健康申明卡,通关时采用电子申报方式进行健康申报。
(三)入境时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珠澳两地有资质机构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含粤康码、澳康码显示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或采样证明(采样证明须采样24小时后方可生效)。
(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主动配合珠澳两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工作,自觉申领使用粤康码、澳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申报,随身携带内地手机并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