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时间:2020年3月20日后
提交地点:企业工会处
提交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证明其由原住地返回金湾);
2、2020年“乐返金湾”交通补助登记表;
3、职工本人员工卡复印件;
4、职工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借记卡(非信用卡)复印件(用于补助转账);
5、返回珠海的车票(大巴,火车,高铁,轻轨)、飞机票(或行程单)等凭证的复印件。
返回车票指定日期:2020年1月26日至3月15日
注意事项:
提交有关材料
(1)职工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需签署职工本人姓名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
(2)获奖的职工向各自所在企业工会提交相关资料,各企业工会核实后在登记表加盖工会公章并制作《2020年“乐返金湾”交通补助登记汇总表》统一交镇总工会。镇总工会在登记表、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交区总工会。各企业工会最迟于2020年4月16日提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