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发布最新通告
一、所有入(返)玉人员须在入玉前,通过电话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进行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告。
二、近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一律严格按照高风险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地区3天2次核酸检测等要求,接受相应健康管理。
三、对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对密接者的密接者,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四、7日内有西藏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其中,在云南省内已完成7天“闭环健康监测”人员,提供相关凭证后,实施“3天2检”跟踪监测(间隔24小时,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核酸采样),主动配合村(社区)落实管控措施,期间不外出,遇特殊情况需外出时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7日内有新疆和海南省三亚市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在第一入滇地或玉溪市完成3天集中隔离后,点对点闭环转运至玉溪市所在居住地,实施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居家健康监测的第2天和第4天各进行核酸检测。
六、7日内有海南省海口市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从第一入滇地,点对点闭环转运至玉溪市所在居住地,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七、7日内有其他省外和省内25个边境县(市)、昆明市盘龙区低风险区域旅居史驻留玉溪人员完成3天内2次核酸检测。已做“落地检”的,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八、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以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和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来源: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