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六个主城区(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以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
一、办理申领网址:
二、申报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中标注“就业困难人员”;
贫困劳动力:在扶贫工作中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
农民工返乡下乡:返乡:农民身份户籍在6个主城区的,在六个主城区以外就业(看灵活就业社保缴费单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回到6个主城区的乡镇创业的(营业执照);下乡就是到其他主城区乡镇创业的。
补贴认定标准:2019年2月15日(含当日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后首次创业成功者。
三、申报材料
1.创业主体负责人身份证;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3.新版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
4.《哈尔滨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5.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财务台账、报表等有关材料;
6.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等。
四、办理流程
1.要件申报。符合条件的初创主体可通过哈尔滨就业地图网站的补贴申请栏提交申请,按提示信息完成申报并上传相关要件原件扫描件;
2.核实要件。市人社局工作人员通过网络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比对,核实相关要件;
3.审核公示。要件比对核实后,进行审核并公示;
4.发放补贴。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拨付到初创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