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渔民防疫要求
8月4日,据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消息,鉴于海南省三亚市崖州中心渔港近期发生新一轮新冠疫情,给海南省沿海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和安全健康带来新挑战。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现恳请全省广大渔民朋友自觉配合各级政府和疫情防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检测、不出门”“不安全、不出海”,并主动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是听从地方政府指挥,自觉做到出海报告,回港检测。
二是主动配合做好疫情摸排工作,所有渔民要完成每周五次核酸检测。
三是自觉接受健康检查,每次回港做到“三核实”,即核实身份、健康码和行程卡信息,完成体温检测和核酸采样后才上岸。
四是落实隔离措施,对有境外省外渔船、渔获接触史的,实行“7+3”隔离措施;对近7天内停泊过三亚市崖州中心渔港的渔船,应就地就近实行“三天两检”措施后,再补齐7天集中隔离的医学观察。
五是加强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对涉风险港区和渔村的渔船、渔民、渔港、渔市、渔获等从业人员,每周落实2次核酸检测。六是做好个人健康卫生防护,凡出门、出村、出海的渔民,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和保持社交安全距离。
七是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聚餐集会不办,杜绝群体性聚集活动,共同为本轮疫情防控实现“动态清零”作出贡献。温馨提示广大渔民朋友,必须依法依规生产和经营,严禁租借渔船给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违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如获知有关线索立即报告公安、海警或海洋执法部门。
举报电话:公安部门,110;海警部门,95110;海洋执法部门,95166。海上遇险求助电话:1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