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37号
当前,国内多个省份发生零星散发和局部暴发疫情,波及范围较大,疫情形势严峻复杂。7月1日以来,全国新增确诊病例2505例,日均新增125例。截至7月21日8时,全国(不含港澳台)疫情中高风险区已达1075个。为更好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守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严格执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36号通告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来(返)赤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赤人员须提前24小时登录“来赤返赤人员登记报备系统(落地登记码附后)”进行登记,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赤后进行免费落地核酸检测(不包含货车司乘人员),即采即走。倡导所有来(返)赤人员在入赤后第3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各公路卡口对来(返)我市的货车司乘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并符合防疫要求的,要及时放行。对来自或进出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应提前向收发货单位、社区(村嘎查)报备,采用“点对点”运输或护送引导方式,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通行。对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超过48小时或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货车司乘人员,进行核酸检测,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核酸检测如发现阳性立即实施管控。
三、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来(返)赤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3天内完成第2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第2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原则上不外出、不聚集。
四、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来(返)赤人员,在提前登记、报备的基础上,要“手递手”闭环转运至居住地,纳入社区管理,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由社区安排采样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于不按照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