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填写《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一份。
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②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③申请人的结婚证、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代发金融机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
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的,还应当按要求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已办理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养老待遇证明材料);
②离婚、离婚后再婚或现配偶属再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书(无法提供离婚证的可只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
③属于“符合政策曾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含不够间隔期生育)并同时存活,现只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提供子女死亡证明材料;
④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⑤子女属依法收养的,提供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无法提供的须提供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证实存在收养关系的户籍资料);
⑥本人提出档案中早期记载的出生日期与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供组织人事部门的审核认定材料;
⑦市内迁移的,提供迁出地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奖励待遇享受情况证明;
⑧市外迁入的,提供迁出地县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和奖励待遇享受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