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户籍居民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顺德区户籍并在顺德区居住。
注:年满30周岁以上的单身(包括离异、丧偶或配偶被宣布失踪等)人士,可单独申请。
2、申请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820元)。
3、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产权证的房产可不计入人均拥有房产。
4、申请人家庭成员不能购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汽车(以购车发票为准)且购车数量不超过1台;
5、申请人家庭成员没有成立注册资本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公司;
6、申请人家庭人均资产低于本区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7倍(90720元)。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在顺德区无宅基地,或虽有宅基地但经查实唯一宅基地上无住房或住房属危房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