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明宫区域太华南路城市绿带建设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予以征收的决定
为保障大明宫区域太华南路城市绿带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西安市人民政府委托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大明宫区域太华南路城市绿带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项目:大明宫区域太华南路城市绿带建设工程项目。
二、征收范围:东起太华南路,西至万科大明宫,南起玄武路,北至太华路-北二环立交。具体以公示的征收范围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
五、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2022年5月24日